成都市人事局关于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10〕74号),现就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毕业生报到 (一)报到对象 1、毕业离校时已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1)成都市生源(入学前系成都市户籍含大学就读期间父母户籍均转往成都市的情况,下同)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非成都市生源,《报到证》签发到成都市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报到流程 1、网上注册 (1)登录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或成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公众信息网(http://www.cdrsj.gov.cn)或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http://www.usjob.gov.cn)首页进入“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就业服务系统”)进行报到申请、录入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交。 (2)打印《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2、查询档案 通过“就业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到达成都市市或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 3、现场报到 确认档案到达后,持下列材料到“就业服务系统”指定的市或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1)成都市生源 ①《报到证》原件 ②《毕业证》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 ④《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⑤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⑥户口本原件 其中大学就读期间父母双方户口均转往成都市的毕业生报到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⑦《户口迁移证》原件 ⑧《独生子女证》原件或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⑨父母户口本原件 (2)非成都市生源 ①《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迁移证》原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⑥《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3)代办 因特殊情况高校毕业生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由其直系亲属(父母或配偶)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与本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②由其他人员代办的,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就业服务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成都市生源高校毕业生需推荐就业的,在报到时需提交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档案转递 凡是到成都市报到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均应转往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应通过机要渠道或派专人转递,不得交给毕业生本人自带。 (二)为提高效率,方便高校毕业生及时报到,档案转出前,请高校将拟转往成都市的毕业生档案信息导入“就业服务系统”。 三、毕业生信息管理 为落实离校前后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会商制度,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全面掌握成都市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请高校及时将《报到证》未签发到我市的成都市生源应届毕业生信息导入“就业服务系统”。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向相应的高校开放“就业服务系统”,提供经过审核确认的本校毕业生在我市实时就业信息及历史记录等自主查询服务。 成都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 1、《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成人办法[2010]74号文件) 2、《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9]136号) |